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2月12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杜立文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