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坚定不移“打虎拍蝇”
去年查办贪污贿赂大案51人 其中厅级干部2人
本报1月21日讯(记者陈敬儒)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思阳在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去年,我市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7件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突出打击重点,查办贪污贿赂大案5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9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创”工作决策部署,从严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犯罪16人,提起公诉24人,切实维护执法权威。
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798人
据介绍,去年,我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798人,同比上升8.7%,提起公诉3107人,同比上升3.7%。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30人,提起公诉890人;积极参加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199人,提起公诉1145人;重点惩治电信及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41人。对社会关注的犯罪嫌疑人陈朝景等3人烧车焚尸故意杀人案、庄海益等10人特大涉枪团伙案、王艺桦等5人利用木马病毒盗取公民银行资金案等案件依法快捕快诉。
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7件72人
去年,我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7件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突出打击重点,查办贪污贿赂大案5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9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严厉打击国企改制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海口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原法人代表、副总经理陈敏,海口市燃气集团原董事长孙南峰等国企领导职务犯罪案件。举全市之力侦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广西海关系列案件,立案侦查龙邦海关原关长向东、南宁海关法制处原处长赵峰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6人。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追捕、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人,成功将第59号“百名红色通缉令”人员云健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厉惩治“小官大贪”违法犯罪,严肃查处西秀镇博养村村委会会计伍国演等6人贪污征地补偿款368万元基层腐败犯罪案件,保障农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严快速办理温海瀚使用甲醛、烧碱有毒有害原料加工肉制品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4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打击力度,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6人、提起公诉18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