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17日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海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7年12月7日至8日在海口市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建议会议议程:
一、选举海口市出席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