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
更新时间:2015-10-08  来源:本站原创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决议

  (2015年9月24日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双创”)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海口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特作如下决议: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民参与

  宣传发动是做好“双创”工作的基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造海南首善之城和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文明、和谐、友善、美丽海口的必然要求,对于提升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海口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政府、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双创”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体系;大力宣传“双创”工作中各行各业创造的新亮点、涌现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新成效;大力宣传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等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双创”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扎实推进法治海口、诚信海口建设。要鼓励、支持公民自发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推进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全民公益活动。要扎实开展“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小手拉大手”等群众关注度高、带动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使“双创”家喻户晓,入脑入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塑造海口良好形象、培育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精神。

  二、突出民生,狠抓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为民惠民是“双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把“双创”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以让群众满意为衡量“双创”成效的首要标准,尽心尽责为民办实事好事,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日益增强,绿色生态环境优化发展,城市整体面貌明显改观,社会公共秩序文明规范,人民幸福指数逐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卫生、交通、环保、文体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老旧居民区、在建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管理好公交场站、路标路牌、报亭、垃圾箱、窨井、消防栓等城市公共设施;突出抓好城市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大气污染、水环境、交通秩序、城乡环境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病媒生物防治、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及学校周边环境等重点部位和难点问题的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综合治理管理水平;要坚决纠正和整治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不文明行为,着力培育一批示范街、示范社区和示范单位,营造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切实让“双创”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实现长效管理

  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是“双创”常态化的有力保障。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决定》,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市区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以改革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区、镇(街)、村(居)“双创”主战场作用和广大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及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激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创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创建工作考评机制,有效解决城市管理缺失、不到位问题,实现“双创”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部门、单位日常工作与“双创”工作相互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与问题整改落实同步推动,真正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并检查、一并考核。要按照市委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法规,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把“双创”工作中人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地方法律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法治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和审议“双创”工作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动员人大代表参加“双创”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搭建群众参与“双创”工作平台,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渠道。

  四、强化引导,加大投入,确保目标实现

  有效投入是实现“双创”目标的先决条件。各级政府及其发改、财政部门要科学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按“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改革、压一般”的原则,把与“双创”有关项目作为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各部门要加强年度计划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和财政纪律的严肃性,将本部门与“双创”有关的项目作为重点,优先安排到部门的预算中;部门资金的调整和结余资金的再安排,要优先考虑“双创”工作需要。要用改革精神积极拓宽市场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等方式,引导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种方式参与“双创”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双创”提供资金和物质支持,对贡献突出的,应当给予表彰,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解决城乡建设历史欠帐和财政投入不足问题,为“双创”工作持续开展提供财力支撑。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是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和热切期盼。全市人民要在中共海口市委的领导下,践行“三严三实”,发扬“四种精神”,以“愚公移山”之志,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为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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