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办事 抓好换届选举
———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答记者问
更新时间:2016-08-11  来源:海口日报
    目前,海口市正在开展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就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关于这次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问:这次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问:这次我市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省委、市委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市市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2016年9月30日前选出市区镇新一届人大代表,11月底前要依法召开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了统一步调,区、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的具体时间定为2016年9月8日。

    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代表总名额是如何分配的?

    答:根据《选举法》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我市市和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依照本届不变,具体是:海口市302名,海口市秀英区178名、龙华区208名、琼山区182名、美兰区220名。市、区人大代表名额共计1090名。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各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确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问: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是通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

    答:区镇人大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行使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重要体现。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要合理划分选区,依法分配代表名额;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发选民参选热情;要搞好选民登记核对,使每一个有选举权的人都能依法行使选举权利;要依法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充分体现选民意愿,要全面准确地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保障选民知情权,提高选民参与的程度。同时,我们希望每一位选民都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以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地参加到各项选举活动中。

    问:划分选区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的原则,合理划分选区,并将全部代表名额分配到各个选区。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划分选区应综合考虑便于区、镇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因素。

    问:如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答: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进行选民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选民登记站,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通信手段发动选民自行登记。要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动员和组织流动人口参加选举,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也可以凭居住证明和户籍所在地选举委员会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流动人口,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各区选举工作机构要加强对登记员的培训,力求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

    问:如何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

    答: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要坚持按照人选标准精心组织提名,人选必须经过组织考察,选民联名推荐的人选未经过组织考察的,由选举委员会指定有关部门审核。代表实行差额选举,每个选区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经选举委员会汇总,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选区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要在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的基础上,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反复讨论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仍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时,进行预选,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问:怎样全面准确地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

    答: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推荐者应根据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要制定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工作方案,在选民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通过召开选民会议或选民小组会议等形式,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广泛动员选民参与见面活动。见面活动中,代表候选人应当实事求是介绍本人情况,诚恳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当选后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作出表态。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以避免干扰、影响选民投票。

    问:怎样依法组织投票选举?

    答:选举委员会应当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在农村选区可以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城镇可以按居民委员会或社区设立投票站。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选区,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流动票箱只限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使用,不能扩大范围。流动票箱应当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使用时应当配备2名以上监票人和2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有效后,当选代表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问:如何加强代表资格审查?

    答: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区级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区级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公布代表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认真受理对当选代表的举报,及时交有关方面依法调查处理;对被举报的当选代表问题线索清晰但尚未核查清楚的,由有关方面继续调查,可以延迟提出其当选有效或当选无效的意见。

    问:如何开好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要由本届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镇的人大主席团召集本级人大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在召开第一次会议前,要对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做好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培训代表如何写好议案、建议等,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充分酝酿各项候选人人选,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各区还要选举产生市人大代表。

    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到法律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各区选举委员会将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干扰和破坏选举的行为,确保我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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