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瓜菜基地建设,是政府大力提倡、鼓励和扶持的属投资大、风险大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我市大棚瓜菜基地建设已经连续两年没有达标。去年,蒙副市长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落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1的9月5日下发了《关于印发我市2011年新增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1]223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广大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欢欣鼓舞,建设大棚瓜菜基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多数农田建设单位遵照《通知》精神,及时着手土地平整,组织材料进场,动作快一点的单位都已完成了50%以上的工程量。去年10月份19号台风,吹倒了个别不按要求施工的大棚,市农业局为了确保安全,请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我市大棚的抗风性重新进行设计,这是必要的。但却又以电话通知方式随意改变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中关于“项目申报和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及验收”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已投入建设的大棚瓜菜基地项目重新招投标,我们认为此举很不妥当,理由如下:
一、大棚瓜菜基地建设是政府鼓励扶持的重要民生项目,推行这项工作必须依法守信。市政府办公厅《通知》中明确规定“项目申请,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的项目,由实施单位(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根据批准的建设面积,按照9种类型标准自行组织大棚建设。”并具体规定了项目实施和补贴资金发放的办法,还要求“实施单位着手土地平整,组织材料进场”。现在大部分实施单位已投入相当的资金和人力、物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该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和守信程度,把《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落实到实处,而不能朝令夕改,让老百姓无所适从,投入回报无着落。
二、若重新招投标,建设单位按《通知》要求已投入和购买的部份原材料该如何处理?已经动工的工程量有没有补贴?
三、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已签署施工合同,因违给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四、重新招投标意味着成本要上涨20%至30%,谁来买单。
五、该项目本来是农民掏腰包,国家给补贴的项目,现在部分项目已投入50%以上才来招投标,是否严重挫伤农业投资者的积极性。
六、如果项目重新招投标,工期将推后半年,而这半年正好是海南冬季瓜共种植时节,菜农闲置一年本来已平整好可用的菜地,因此又将荒芜。这个损失谁来补?
综上所述,建议市政相关职能部门继续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9月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我市2011年新增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办,如果担心抗风性问题,可以按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图纸组织施工。农民的事情还是农民自己去办为好,但必须要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政府的任务应该是加强监督检查,符合要求的及时给予大力支持,并兑现补贴;达不到要求的,帮助指导,限期整改。没有必要过多插手具体工作,这既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又可防止涉农犯罪。